早上四點半起床,以為自己的幸運帶來了好運,
清晨六點工作到下午四點,休息時間不超過一小時,
從開店到廚房烹飪、送餐和盤點,最後還要收店,
一天過得很充實,也學到了很多經驗,
謝謝你,讓我上了寶貴的一課。
兩個禮拜訓練期間的薪水,一小時7塊不含稅,
規定要做滿四個月之後,才能拿到頭兩個禮拜的薪水,
之後看老闆的狀況,
最高薪水到每周上班五天500元,依舊是黑工。
上班地點是個偏遠的小鎮,
老闆極力推銷他朋友的車子給我,
讓我租他的車上下班,每週租金是60元,
當然不含油錢,更不用說有狀況的時候我要付的維修費,
在我因為路況不熟,以及澳洲的左右駕相反為由,
推掉他的好意,堅持搭交通工具上下班時,
他要我自己好好想想,開車不是問題,
要我不用想太多,要我相信他,租他的車沒問題,
這裡是澳洲,開車是必須的,要我相信他,
一直強調他不會害我,
開車從住的地方到店家至少要30-40分鐘的時間,
而我必須承擔這樣的風險。
還說有空可以帶我去繞繞,讓我練習開車。
試工結束還帶我到SUNNY BANK HILL看房子,
那房子當然是他朋友的房子,
同時他也想搬進來同一棟share house,
我不想和我的老闆24小時都見面。
他一直強調工作環境很重要,
他一直強調員工和諧很重要,
他一直強調自己對員工很好。
然後我發現我前兩個禮拜拿不到薪水,
還要付他租車的錢。
回家後,我決定婉拒這份工作,
回了封簡訊給他,以找到別的工作的理由,
告訴他我無法待在這裡替他工作。
後來他卻回我簡訊,說他有被騙的感覺。
我做錯了什麼?
我提早告知!
我放棄試工的薪水!
我盡力最好今天的工作!
我騙了他什麼?
今天結束我一毛錢都沒有拿到,
他還告訴我,訓練期間也有錢。
最讓我難過的是,他是台灣人。
在收到那封簡訊後,我抬頭看見了流星,
我許了願,
感謝這次的經驗,會讓我更加的堅定,
希望重新加滿勇氣往下一個目標前進。
